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5-11
实施时间: 2024-5-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6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0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