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申请预裁定试点有关实施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2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24-4-22
实施时间: 2024-5-1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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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以下简称境外申请人)申请预裁定试点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外申请人可委托在中国海关备案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他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代理人),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预裁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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