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编制2023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23]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11-22
实施时间: 2023-11-2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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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编制2023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3年末预算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两会安排,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特别是三季度以来出台实施一批针对性强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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