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发改体改[2022]3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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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发改局、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做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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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pdf    
附件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pdf    
附件3: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说明.pdf    
附件4: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