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中基协发[2024]5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30
实施时间: 2024-4-30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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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后完成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符合《运作指引》规定。
  为确保有序衔接过渡和《运作指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运作指引》施行前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运作指引》第四条规定。上一年度日均规模、连续60个交易日的计算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算。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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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