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4-30
实施时间: 2024-4-30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全国股转系统的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规范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辅导监管工作,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或者已申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统称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辅导监管工作,适用本指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