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交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评协[2024]6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3-1
实施时间: 2024-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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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90号)《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第十九次理事会(通讯形式)决议》(深评协[2024]4号)《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的通知》(深评协[2024]5号),现就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交纳2024年度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表报送
  (一)报送范围
  2023年底之前取得登记备案公告(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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