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市监规字[2020]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6-22
实施时间: 2020-6-22
失效时间: 2025-6-2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4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改后的《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规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