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4-8
实施时间: 2020-4-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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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等市场主体送达诉讼文书、行政文书等法律文书的,适用本意见。
  二、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业务时,其登记的住所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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