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5-13
实施时间: 2019-5-13
法规类型: 司法鉴证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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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促进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公开、公平、高效,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内涵】本规定所称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对外委托工作),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审计等工作,并进行监督协调的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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