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综[202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时间: 2021-2-8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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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行政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
  为了做好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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