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用好消博会平台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函
发文文号: 商办财函[2024]231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4-3-12
实施时间: 2024-3-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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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拟于2024年4月13日至1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的商务优势,用好消博会这一重要平台,更好助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乡村振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商务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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