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4-4-26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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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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