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4-26
实施时间: 2024-4-26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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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监管,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基础上,制定《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faxing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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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pdf    
附件2.《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