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4-4-26
实施时间: 2024-4-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申请表.doc    
2.“报废产品”类编码.xls    
3.代办税费报告表.doc    
4.代办税费明细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