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企业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高法[2020]5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4-29
实施时间: 2020-4-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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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于企业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含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下同)的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文书,提高民事诉讼和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向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送达民事诉讼、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许可、强制)法律文书的,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 各级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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