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25
实施时间: 2020-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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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并实施了《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对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为更好地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庭前准备
  承办法官签收案件后,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指导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要依法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向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开庭通知,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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