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 渝高法[2019]20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30
实施时间: 2019-12-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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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效率,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人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财产的,适用本办法。
  债务人财产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应当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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