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科企秘[2023]3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9-14
实施时间: 2023-9-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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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要求,根据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高〔2018〕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我省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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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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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企业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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