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科技创新规[202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7
实施时间: 2022-9-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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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及《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5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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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