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18
实施时间: 2024-4-1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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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于2024年3月份开始,2024年5月31日截止。为提高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效率与质量,我会制作了填报指引,供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参考(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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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