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科普影视作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科规范字[2022]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31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科普影视作品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进口科普影视作品核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