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科局发[2021]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海关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9-7
实施时间: 2021-9-7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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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要求,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制定了《重庆市“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拟申请本年度第一批名单核定的进口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市科技局。
  附件:重庆市&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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