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24]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4-4-17
实施时间: 2024-4-1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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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建委(建设局、资规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征收以来,对促进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转为政府性基金后,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界限不清、征收管理不规范、应减未减或擅自减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财综〔2009〕8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等规定,结合历史文件及制度渊源,现就规范我省城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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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指导标准.doc    
附件2:国家规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