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1-2025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17
实施时间: 2021-8-1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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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商务局、财政局,江苏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南京关区各海关: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做好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以下简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部门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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