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继续实施《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民规[2024]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4-3-28
实施时间: 2024-4-1
失效时间: 2029-3-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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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民政局:
  经我局2024年3月18日第五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继续实施《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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