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3-8
实施时间: 2024-3-8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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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功能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4〕18号)要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应独立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1),乡(镇)政府作为一个主体编报。
  (二)市及区县主管部门除编制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外, 还应编制《2023年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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