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暨任职资格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4]3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3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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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9号)及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暨任职资格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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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4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暨任职资格自查与处理情况报告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