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4年3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8
实施时间: 2024-4-8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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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2.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如何计算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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