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2024年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24]5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7
实施时间: 2024-4-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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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或事务所分所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向我会提出申请内部培训资格:
  (一)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以2023年12月31日实际在册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三)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四)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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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