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4]1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7
实施时间: 2024-4-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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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津注协[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天津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天津本地会计师事务所(或外省市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的分所)具备下列条件,可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申报2024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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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事务所(分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