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综[2024]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4-2
实施时间: 2024-4-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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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已主动公开,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办法》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对照《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纳入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管理,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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