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24]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4-3
实施时间: 2024-6-1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pdf    
2.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pdf    
3.货物贸易外汇登记有关业务办理材料.pdf    
4.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分类结论告知书.pdf    
5.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风险提示函.pdf    
6.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核查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