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措施清
发文文号: 川发改价格[2020]5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9-14
实施时间: 2020-9-14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税务局、省残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联合制定了《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措施清单.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