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等五部门关于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残联规字[2021]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16
实施时间: 2021-8-1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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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残联、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广州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参保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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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广州市资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docx    
附件2:广州市资助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docx    
附件3:停止资助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