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
发文文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34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3-28
实施时间: 2024-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6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辽宁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业经2024年1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乐成
  2024年2月7日

  辽宁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服务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协同,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