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4]24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3-29
实施时间: 2024-3-29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业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9年10月3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深证上〔2019〕68......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