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24]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3-21
实施时间: 2024-3-21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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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3年度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做好2023-2025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管理会计应用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23〕16号)精神和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协调,层层压实内控报告主体责任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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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沪财会〔2024〕14号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