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4]36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3-27
实施时间: 2024-3-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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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7号)要求,为做好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务所及其分所年度报备
  (一)报备范围、时间和报备方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北京市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纳入本年度报备范围。报备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报备数据起止时间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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