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3-12
实施时间: 2024-3-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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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完成“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社会领域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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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