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
发文文号: 沪府令[2024]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3-22
实施时间: 2024-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7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龚正
  2024年2月23日

  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
  (2024年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税费征收服务工作,强化征收协作管理,维护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