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24]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3-18
实施时间: 2024-3-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7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我省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
  二、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