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函[2024]17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3-18
实施时间: 2024-3-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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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会办〔2024〕7号),现将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系统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为http://acc.mof.gov.cn,系统中分为“基本信息报备”、“自查自纠报告”和“一体化管理报告”三个模块。报备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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