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经信装备[2022]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6-9
实施时间: 2022-6-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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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发改,财政,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促进汽车消费持续恢复,我们联合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措施
  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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