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产业[2024]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24
实施时间: 2024-1-24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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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139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报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简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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