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会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产业[2024]1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3-14
实施时间: 2024-3-14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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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各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渝财产业〔2024〕3号)有关安排,拟对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以下简称国企决算)进行集中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审工作要求
  (一)各汇总单位应按照渝财产业〔2024〕3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单位)的国企决算审核、汇总工作。
  (二)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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