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办会[2024]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3-18
实施时间: 2024-3-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3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和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