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2
实施时间: 2024-1-1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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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发改局、经发局)、 国防动员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县(市)及苏州工业 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等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标准
  (一)征收范围。本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含改、扩建新增面积)的民用建筑,必须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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