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24]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3-19
实施时间: 2024-3-1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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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以下简称《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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