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北省财政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202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27
实施时间: 2024-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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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全省性社会组织
  1 湖北美好公益基金会
  2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 湖北省吴兆麟基金会
  4 荆楚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5 武汉体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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